关于寻找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及巾帼建功标兵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17-06-15 17:30:20 来源:滁州市妇联 作者:
为广泛发掘、选树百姓身边的优秀妇女典型,进一步扩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参与度,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寻找滁州市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名额和对象
(一)市巾帼文明岗6个。对象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、科、室;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、岗台、车间、站所、生产线等;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、中队、班;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(店)、小组、中心、部门、农业合作社、农业示范基地等。
(二)市巾帼建功标兵6个。对象为积极参加“巾帼建功”、“双学双比”活动,立足本职,争创一流,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优秀女性个人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巾帼文明岗
1.女性占岗组、团队成员人数的60%以上。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。除特殊岗位外,一般要求3人以上(含3人)的集体。
2.岗组、团队成员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、依章办事,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“四有”“四自”精神,爱岗敬业、创先争优、团结协作,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。
3.具有明确的争创目标计划、创建标准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,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。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先进性、代表性和示范性。
4.诚实守信,办事公道,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,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。
5.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(系统、行业)重视,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,定期指导和检查,为女性服务大局、奉献社会、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。
6.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(二)巾帼建功标兵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吃苦在先,乐于奉献。
2.弘扬“四自”精神,积极参与“巾帼建功”“双学双比”活动,立足本职岗位,爱岗敬业,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。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,创造一流业绩,展现巾帼风采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。
3.胸怀大局,热心公益,在投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、带领妇女创业就业、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等各项工作中,表现突出,业绩优异。
4.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三、申报流程和要求
1.自主申报(6月—9月)。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登陆滁州市妇女网,也可以关注“滁州女性”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。要结合创建岗组的特点和需求,制定本单位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目标、服务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,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。每月30日前,将创建工作图片(不少于1张,附300字以内文字说明)报送至市妇联。
2.秀精彩绝活(10月)。组织巾帼文明岗服务技能展示活动,择优选择自主申报的岗组,现场演示本岗组核心业务和文明服务情景,充分展示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文明形象和优质服务,展示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特色和成效。
3.比优质服务(11月中上旬)。在滁州女性微信公众平台上展示申报市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岗组的优质服务、创建活动情况,宣传各条战线岗位能手、技术标兵的巾帼风采,并通过网络投票为创建岗位加油,引领广大妇女立足岗位,争创一流。
4.树先进典型(11月下旬)。市妇联在各单位、各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,结合创建成果,进行认真审核,对拟表彰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评选出市级“巾帼文明岗”“巾帼建功标兵”。
请认真填写《滁州市巾帼文明岗自荐表》和《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自荐表》,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(加盖公章)报送市妇联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联系电话:0550-3010750,邮箱czsfegwb@163.com。
附件:1.滁州市巾帼文明岗自荐表
2.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自荐表
滁州市妇联
2017年6月13日
附件1
滁州市巾帼文明岗自荐表
岗组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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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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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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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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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事 迹 |
(1500字以内,可另附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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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 获奖 情况 |
(市级及以上荣誉,附电子版照片,jpg格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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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|
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|
附件2
滁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自荐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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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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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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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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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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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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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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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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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及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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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要 事 迹 |
(1500字以内,可另附页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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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 获奖 情况 |
(市级及以上荣誉,附电子版照片,jpg格式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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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|
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|